李凌从来都不是个拖拖拉拉的人,既然条件什么的都谈妥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时运生和凌云投资那边的法务团队来跟进好了。

    毕竟李凌不可能事事躬亲,否则他岂不是要累死。

    与曹元盛一同回元盛地产,李凌告别了曹元盛等人,开着古斯特离开了。

    曹元盛送李凌离开之后,一言不发的回到了办公室。

    曹阳有些惴惴不安的跟着曹元盛回办公室,根据他以往的经验,曹元盛肯定是有些不高兴了,他正准备找个机会开溜。

    可他还没有开口,曹元盛却是先开口问他了:“你与李凌什么时候认识的?”

    之前李凌在场,曹元盛有些话并没有当着李凌的面说,可他又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德性,自然不认为李凌与曹阳之间会有什么好的交情,如果有的话,方才两人的对话,就不会是那样看起来有些尴尬的了。

    曹阳支支吾吾了一会儿:“认识不久,大概一个月吧。”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曹元盛看曹阳那支支吾吾的样子,就知道这小子肯定是与李凌有些过节!

    如果李凌只是个一般人,那曹元盛也就不会往心里去,在他的固有认知中,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就是生存之道,什么与人为善,根本不存在的。

    强大的人,就是要搞好关系,至于弱小的人,那么招惹也就招惹了。所以曹阳平时怎么玩怎么闹,他都没有往心里去,因为不管曹阳犯了什么错,他随随便便都能摆平。

    但是对方换成李凌。

    曹元盛就不能不在意了,就凭李凌能轻而易举的拿出二十亿借给他,能神色自若,随随便便买下一栋数亿的豪宅,其实力要比他曹元盛强多了。

    这种人,在曹元盛的眼里,那是必须与之搞好关系的!

    “你怎么认识李凌的?你跟我说实话。”曹元盛的语气有些生硬,这可是事关他生死存亡的事情,可不能容曹阳随便胡作非为。

    曹阳半天说不出话来。

    最后还是在曹元盛的追问下,他才实话实说:“就是那个我在追一个女孩子嘛,我又不知道她男朋友是李凌,就发生了一点点小小的不愉快。”

    “爸,我可不是故意要招惹他的,而且我和他之间也没发生什么大矛盾,毕竟他那么有钱,买了汤臣一品的别墅送给那个女孩子,我也就灰溜溜的走人了,没发生什么矛盾。”曹阳解释着。

    曹元盛又问了一些细节,在得知曹阳嘲笑过李凌的百达翡丽是仿冒A货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

    不过也的确如同曹阳所说。

    他与李凌之间,还真没什么大矛盾,年轻人争风吃醋也是常事,曹阳也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顶多就是不长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