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北城富人区的庄园举办一场上流酒会。

    大厅里的人穿着礼服和燕尾服,端着香槟,微笑交际。

    受邀而来的沈念安一眼就看见了人群中被追捧的方宇。

    “方总您这算是富一代了吧?真是年轻有为,天之骄子啊!”

    “是啊方总,以后咱们可得多多走动走动。有什么好项目,您可得想着我们。”

    他们吹捧了方宇几句后,才带有目的性的又开口。

    “方总,您和股神到底是什么关系啊?京城豪门众多,她怎么就只选择与你合作?”

    “是啊,我们也想认识一下股神。方总您看您能不能牵线引荐一下?”

    方宇享受着众人的追捧和吹嘘。

    这些人以前没少在他背后蛐蛐他,说他是个只会靠女人上位的废物!可现如今,他们想搭上股神这条线,都得讨好自己!

    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高的满足。

    他认定自己是胜卷在握,语气都多了几分狂妄:“我和股神的关系那可不是一般的好。你们想见股神,那都是小事。”

    旁边的方琦萝为了出风头,得意的说:“股神她喜欢我哥,这关系自然不一般了。”

    周围的人有些不信,“股神喜欢你哥?这不太可能吧?股神的身价和身份,哪个不甩你哥几条街?她喜欢你哥什么?”

    方宇脸色有些难看。

    方琦萝立即开口:“有什么不可能的?股神她就是个离过婚还带着两个拖油瓶的弃妇。而我哥有能力有才华,还是头婚。”

    “她想讨好我哥,所以才会选择与我哥合作。”

    她得意的表情还没收回,身后乍然响起一道声音。

    “你们方家人的脸皮还真是遗传的啊,比狗屎臭,比城墙厚。”

    众人回头,看见沈念安穿着身一字肩玫瑰礼服走来。

    她面貌美艳,雪白的肌肤在艳红的玫瑰礼服的衬托下吹弹可破,一出场,便赚走了所有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