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还没说话,林清语又端起果汁喝:“你把我带走吧。”

    周旭喝口酒:“……操,我从来不乱/伦。”

    面前调酒师眼花缭乱一顿操作终于把周旭点名的酒给调好,倒到林清语的酒杯里,林清语灌了一口,周旭问她:“怎么样?加十五度玫瑰酒调的。”

    他指望林清语多喝几口,但林清语喝一口就放下了,下眼睑被摇头灯荡出诡谲的红色,平静的很:“难喝。”

    “走!”周旭突然拉她要往舞池中央奔,大声向全酒吧宣告似的:“我就看不惯咱妹这放弃自己的模样!喜欢哪个?咱没那魅力咱还没那钱吗??挑到哪个就拿钱砸死哪个!”

    “你就像个傻逼!”林清语也喊。

    好歹把兴势冲冲的周旭拉住了,他硬要林清语选一个,耍酒疯一样。林清语终于明白了,不能坐这哥的车,他开车脾气爆,不能来酒吧,来了他人来疯。

    林清语听着周围妖魔鬼怪伸展着手嗡嗡嗡,被他指着望台上唱歌的乐队。

    “喜欢哪个??主唱,打鼓的?”

    林清语头疼:“……蒙面的……”

    蒙面的那个吉他手,穿着黑色卫衣洗白的破牛仔裤,肩膀瘦削,戴黑色鸭舌帽黑色口罩蒙的严严实实,看起来自闭极了。

    像,同类。

    然后,

    林清语眼睁睁看着乐队唱完最后一首英文歌收拾麦克风拔电线准备下班,周旭踩着骚包锃亮的褐黄皮鞋冲上去,直奔还没来得及离开板凳的吉他手身边。

    对着台下震惊,害羞,甚至有亿点屈辱的张着嘴无辜的她指指点点。

    事了,她见周哥往那吉他手坐着的怀里给钱,一个能隐入黑暗的皮夹子,拿出显眼的一沓小厚的红钞。

    林清语:“……”

    我不干净了。

    吉他手再次和她对视上。

    吉他哥的脸小,眼睛很黑,被帽檐一遮就看不出眼神,鼻梁是真好看,秀气的。

    再之后,他站起来,一下跟巨人似的,个高腿长,比例极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