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在杨国筝他们离开的第二天,南城工建房的人,就找了过来,“细柳巷丙坊二进东边两间房屋的主人,你可认识?”

    那是吴小女的两间房屋,才翻修好,甚至吴妈妈本人都没看到,她目前不在京城。

    李永生当然会认账,“认识,她人不在,有什么事儿,冲我说好了。”

    “这一片,工建房要征用了,建设新京城,”来人很不客气地发话,“一共五十三银元,你既然如此有担当,那就签字吧。”

    中土国是个道德优先的社会,法律排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按地球界的规矩来说,屋主签字才有效,但是在这里,跟屋主有关系的人,可以代为签字。

    当然,如果因此有了纠纷,屋主先要跟签字者打官司——只要两者确实有关系。

    不过一般情况下,代签的事儿很少发生,代签者麻烦,官府也麻烦,尤其代签者还不是主人的亲属,那麻烦会更多。

    (为盟主老读者一枚加更,还有九个小时就七月了,谁还有月票没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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