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平是个孤儿,在襁褓时被一个教书先生收养,所以从小便掉进书袋里,他不笨,却认准死理。在韩健看来,这小子被儒家思想荼毒太深。

    司马藉则大有来头,他的父亲是江都司马,一地的掌兵之将。而司马藉自小便立志,要当一个行走于天下间的剑客,因而从小便在江都城里跑,说是要“行侠仗义”。

    从认识以后,三个小伙伴便经常跑出来偷玩,阮平总是之乎者也在口,令韩健烦到不能再烦。而司马藉则总是拿一把木头剑在那煞有介事地练剑,那唇红齿白的模样,活脱脱一个穿开裆裤版本的东方不败。

    到七八岁时,三人已经开始结伙在江都城里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每隔一段时间,到约定好的黄昏,三人便跑到城西一个贫家农巷里,在一座用篱笆结成的栅栏外,老远便见到一只大黄狗“旺旺”叫。三人见到大黄狗也不怕,直接穿过栅栏,韩健一块肉骨头扔上前,大黄狗马上叼起,还很谄媚地摇摇尾巴。

    “嘿,大黄又健壮了。”韩健摸摸大黄狗的脑袋,大黄狗尾巴摇的更欢。

    司马藉则跑到院门口的鸡笼口,打开鸡笼一把将里面的鸡给提了起来。此时的司马藉虽然只有八岁,却已经小有身手。

    韩健见“猎物”到手,挥挥手招呼一声:“撤!”

    一边的阮平瞪大眼道:“这……要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可怎么办?”

    韩健直接踹了阮平一脚,来偷鸡,还管是不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鸡冠长到鸡肚子上去了,认不出是只公鸡?

    等三人出了篱笆,兴高采烈要逃走,大黄狗还一边啃骨头一边摇尾巴,像是在欢送三个老朋友。

    韩健像是想起什么事,脚步一停,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袋子,扔进院子里。

    等他们跑出来,还没到巷口,便听到一个泼妇般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又是哪个杀千刀的来偷鸡?”

    听到这声音,三个小子脚步一溜烟跑到河边的树丛里,找来柴火,拿起匕首和火折子便要烧烤。

    “司马,你打水和泥,阮平,你负责拔毛开膛破肚。”

    “好咧。”司马藉已经动手。

    而阮平则一脸不乐意:“你呢?”

    “我负责生火。”

    一个时辰后,一只用荷叶包裹的泥蛋子从泥土里扒了出来,三个小伙伴正要享用美食,一个娇俏的小姑娘,迈着小莲步一路小跑到了三人面前,擦了擦汗。虽然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却已经明艳生姿。

    “不早不晚,来的刚刚好。”韩健起来招呼,“雯儿,坐,正要吃呢。”

    “嗯嗯。”小姑娘比三人岁数都要小,一双眸子却分外有神,抱着膝盖坐在身旁,而韩健已经用石头把叫化鸡的泥外壳敲碎,一时肉香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