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春泥在易氏混得还算吃得开。

    小白某天在商场门口买红薯的时候,忽然貌似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她琢磨了一会儿,不能吧?那不是春泥吗?

    脚不听使唤,她握着一截红薯飞奔着追了进去,大喊春泥的名字。

    前面一个女孩回过头来。

    还是那张骨感而有气质的脸,但是一脸的冷漠,冷到让小白怀疑,难道这么多年来,和她两个人拥有的真是塑料花友谊吗?

    春泥的穿着打扮与以前已经大不相同,精致的小洋装、高跟鞋、意大利头层牛皮手提包,俨然一副事业成功白领的样子——易氏的薪水的确很丰厚。

    她也终于离开了那家疑似闹鬼的小旅馆,租了一套高档单身公寓住。

    小白心里其实为她高兴。春泥比自己努力得多,付出的也多得多,她理应拥有这一切。

    “春泥,你回国啦,怎么也没告诉我一声,呵呵呵。”

    小白竭尽全力想化解尴尬的气氛。

    “有这个必要吗?你不是也有很多事情没告诉我吗?”

    一共才两句话,这天儿已经聊成了死刑。

    小白很难过,但是装作不在意:“你是放假了吗?还是回来出差啊?”

    “我已经毕业了,你难道不知道吗?”

    “哦对!”

    小白暗暗内疚,按时间算,春泥是已经读完了,自己都忙忘了,可是她连毕业典礼这么大的事情都没告诉自己一声

    小白吸了吸鼻子,把委屈埋进心底:“春泥,你不是最爱吃前面那家馆子的铁板腰花吗?我请你好不?”

    春泥冷冷地说:“不用了,以我现在的薪水,已经不用再吃那种不上档次的东西了。”

    小白心里堵得喘不过气来,声音也越来越没底气:“哦,那恭喜你涨工资了,还是换工作了?”

    “我现在在易氏总部工作,职位是易先生的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