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

    凯旋。

    招摇过市!

    同文李局押解嫌犯马伏龙入府衙。

    正经的人命官司,权责明晰,必须知府审理。

    当然,李白龙也能以“被杀的三位商人都是本局管理下的忠诚企业家”的理由强行接过审理权,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不畏强权、伸张公理这种好事,自然是官场的民那桑一起做了!

    人证和嫌犯送到堂前。

    知府施大人饶是已有心理准备,也忍不住头疼。

    审理六大派豪强权贵,自然可以在官声履历上添加浓墨重彩的一笔,但问题是,六大派也可能会在小本子上记你浓墨重彩的一笔,其间的得失,真的很难评……尤其施大人还是孟公的人,跟这事本没什么关系的!

    然而知府职权所在,毕竟无可奈何,施大人只好升堂。

    他还是第一次审这种级别的六大派权贵,刚一照面,便被吓了一跳。

    嫌犯马伏龙一副神游天外、痴痴呆呆的样子,有时嘴唇微不可查的颤动着,似乎在喃喃自语,有时在侧耳倾听,可没人在说话。

    ——他妈的,李知事怎么把六大派的贵人搞成了这个样子!

    我记得他以前……

    哦,原来是手下留情了。

    想到此君先前的辉煌战果,施大人就忍不住捏一把汗,心想短短两三个月,先后得罪了锋林与漕帮,亏得孟公还想延揽此人、挖昭王墙角。

    这么能惹事,放在昭王那边不好吗?

    他一边腹诽,一边开庭。

    案件本身倒是比较明白。

    其一,核心人证很全,曲诗文会的商人们几乎是文化人,表达能力很强,将前因后果、细枝末节都讲得清楚明白,没什么含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