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谢过殿下。”阿兰突然趴跪于地。她知道自己的余生,都被掌握在公主手里。

    中国很早就有户籍。

    先秦时期隶属于国家的叫公民,隶属于贵族的叫私民。

    秦汉编户齐民,且不论具体情况如何,原则上所有百姓都成了公民。

    到了宋朝,更进一步,从法律意义上废除贱籍。根据居住区域,被划为坊郭户(城市户口)和乡村户(农村户口)。又根据是否有不动产,划分为主户与客户。

    如今的大明,把主客户也给取消,只剩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区别——早在北宋末年,就已经很难区分主户和客户了。

    大明的户籍管理跟宋朝一样,在某个地方生活一年以上,并有购房或租房合同做证明,就可以更改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但是,为了防止科举移民,更改户籍十五年以内的士子,必须回原籍参加科举考试。更改户籍超过十五年,才能在现籍应考。

    另外,太祖、太宗在位的时候,由于小孩子夭折率太高,年满十二岁才给孩子上户口。随着社会发展和医学进步,现在不管几岁都可以上户口。

    阿兰此前的户口,挂在兰若院那边,如今自是要转移到公主第。

    大明没有专门对娼妓进行户籍管理,因为朝廷始终不承认娼妓合法。这是写进《大明律》的,百余年来,有许多官员呼吁娼妓规范化,但始终难以取得实质进展。

    如果按照宋朝的规定,乐工和娼妓通通归入乐籍。中央有教坊司,地方有州府,军队有军营,各自管理着一套乐籍。

    拥有了乐籍,才是合法的乐工、歌姬、舞姬、娼妓。否则就是非法从业者,属于被扫黄的对象!

    戏文里的“赎身”,赎的便是其乐籍必须官方同意改户口。

    而娱乐场所通常跟官府有勾结,妓院老板如果不同意,官府是不会撤销其乐籍的。那样一来,户口根本改不了,无法正常的嫁为人妇。

    如今的大明,连教坊司都没有,更谈不上什么乐籍。所以乐工、娼妓的流动性很大,合同期满了就能走人,可以直接跟雇主打官司。

    当然,因为娱乐场所往往背景深厚,娼妓在多数情况下不敢撕破脸。

    ……

    阿兰……不对,应该叫袭人。

    袭人被带去侍女所居院落,住在黛玉和宝钗的隔壁。

    “你以后便住这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