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李毓女士除了基本的日常交流,林嗣远从不会过多提及自己的私事。

    想去哪里读书,或者是学文学理,林嗣远都是听从安排,不会说出自己的想法意见。好似航道就这样被李毓安排妥当,他完全没有自己的主见。

    他也几乎不会在李毓女士面前爆发自己的小情绪,或者是发脾气一类的。

    林嗣远从来不会。

    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即使是这样,李毓也还是会认为他不听话。坦白来说,比起通常进入青春期心思躁动的男孩子来说,林嗣远觉得自己够懂事了,他不会出去和朋友鬼混。当然,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没有什么朋友,马卡龙虽然嘴能叭叭,但是家教挺严的,也不是什么朝九晚五可以出来蹦跶的家伙。

    可似乎真的就是因为一件事,他就已经被李毓女士给全盘否定了。

    大多数时候,林嗣远会觉得这一相处模式,真的累得要命。

    而且,他找不到任何破解的方法。

    艹!

    林嗣远越想越鬼火冒,说来说去,都是那个扒他衣服的傻逼害的!要不然那黑灯瞎火的地方,他也不至于被人注意到,还传到了李毓的耳朵里面去。

    现在林嗣远简直都不知道怎么回复那几条消息,他感觉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反正李毓女士那意思是认定他去打架了。

    虽然确实是有这个成分,但总归他并不是奔着这个去的。

    林嗣远是真的头疼,拳头都硬了!

    林嗣远继续跑步,一路上想了不少报复计划,反正那家伙要是真被他逮着了,他真的是……

    既然李毓也认为他打架了,好啊,那就打呗,有什么的。

    事实上,心情不好的时候跑步促使多巴胺分泌确实可以缓解烦躁,虽然林嗣远没研究也没探查过这是什么原理。但是跑了一顿,确实舒坦多了。

    但是他路过贩卖机想去买瓶冰水喝的时候,又是猛然想起扒他衣服那个傻逼。得,白跑。

    上来就是白跑!

    林嗣远,“……”

    他又是憋闷着一肚子火气回到家里面的时候,一过玄关,看到客厅里面的密码箱,顿时怔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