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耳旁哗啦一声。

    方朝玉一从水里冒出头,就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呼吸,他直愣愣睁着的双眼里头眼神都有些涣散了,双手紧紧抓在秦明渊火热的肩头,力度大到即便松了手,上头还有几个指痕清晰可见。

    “......”

    可能这次还是鬼上身?

    空无一人的淋浴室隔间内,他和秦明渊又做了,就好像干柴遇见烈火。

    哗啦啦的水声压下了他喉咙深处发出的那低哑的呜咽,他像树袋熊一般攀着,又羞耻又觉得爽得要死,忍不住在秦明渊的耳垂上留下了一个带血的齿痕。

    之后,那道痕迹便一直存在,结痂又脱落,而后就成了一道浅浅的疤。

    但其实仔细看的话,这道疤很明显。

    比如这会儿。

    秦明渊笑嘻嘻地凑到方朝玉面前,非要让他尝尝手里的甜品,说是好吃的不要不要的。

    温柔的阳光撒下一层暖光,让人能清楚看到他左耳垂上头有一道颜色略浅的痕迹。

    他一脸献宝的样子,方朝玉实在是拗不过他,就浅浅尝了一口,被甜的整个人原地起飞。

    之后,他嘴里裹着甜丝丝的奶油加巧克力酱含糊着说了句:“等回酒店把樱桃洗洗再吃。”

    秦明渊习惯性皱了皱鼻子。

    看上去,还真是像一只摇着尾巴的大狗。

    最终,他们晚上还是选择了吃烤鸡。

    因为秦明渊喜欢吃肉。

    有时候方朝玉就会想,像他这个样子,又喜欢吃甜,又喜欢吃重又重辣的东西,等他到了三十岁,还能维持得住现如今这身材吗?

    要是秦明渊从一个阳光帅小伙退化成了扛着啤酒肚的胖大叔……

    不不不,他赶紧摇摇头。

    把那个可怕的画面从脑袋里清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