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和他们在课堂上所学的内容不一样。

    想当年,在学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时,他可没少因为文书写的不够规范而老师给退回来。

    在经过宁丹的教育后,郝好在写诉讼状时,也开始学会精简了。

    再也没有了之前诉状上的“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某某法律某某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了什么什么,依法应当怎么怎么样”这样的表述了。

    打开手中的诉讼中,虽然心里已经有了准备,但他心里还是不由的怒了。

    都知道律师写诉状简单,可也不能简单到这么奇葩的吧。

    西山金属这份起诉状正如他想像的那样。内容只有一张纸,能省略的都省略了。可令他意外的是,连不应该省略的都给省略了,比如做为合同纠纷,一般在起诉状上都会写明,“原被告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了一份《某某合同》”,如果讲究一点的企业,还会带上合同的编号。但西山金属的诉状连这个都给节省了。

    在郝好看来,这种做法是很不道德的。你连时间都不提,谁知道你们之前是否还签过其他合同,谁知道你起诉的是那一份合同啊?

    看着这份难得一见的奇葩起诉状,郝好也真是无语了,“看来需要跑一趟法院。”

    合同书是合同纠纷最基本的证据,当然了,也有很多案件没有合同书的。但一定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

    这个案子是有合同书的,虽然还没有翻看,但摆在桌子的那份叫《合同》的文件告诉郝好,他们之间是有合同的。

    既然有合同,想来原告应该不会在立案时连合同书都没有提供的。

    想去法院,那就得先办理好委托手续。本来还准备先看看材料再办手续的郝好,只好改变自己的计划,先办手续了。如果可能,今天下午最好能够去法院复印原告西山金属提供的证据,如果今天来不及,明天也必须得去。

    华飞电子是昨天收到的法院开庭传票,开庭时间是20天后,今天过去,也就只有19天的时间可供郝好准备了。

    他可不想接手的第一件华飞电子的案子以败诉而告终。

    委托合同和委托书,华飞电子公司都已经提供过了,并且盖过了章。只需要律所盖上公章,然后开出发票,华飞公司就会把款项直接打过来。

    对于华飞公司提前做好的准备工作,郝好不由得给点了一个赞。他很满意。

    不像有些单位,办一个委托手续,就得至少跑两趟。

    把委托合同拿到财务室郑大姐那里盖章,然后他写一份情况说明,先开出发票,就给华飞电子公司送了过去。

    再次从华飞电子公司离开时,已经有些晚了。郝好没有再前往法院,他决定等到明天上午带着律所开出来的公函和委托书,再联系法官。

    反正没有其他事情,他决定回律所,先把华飞电子提供给他的材料再认真的研读一遍,也好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