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陆家小姐完全没有可比性。

    沈晚的双腿一软,跌坐在真皮沙发上,嘴唇失去了血色:“你,你是怎么搭上陆家小姐的?”

    陆家的大小姐,那样尊贵的人物,怎么会和她一样,玩起了包养小白脸的游戏?

    乔修辞忍着笑,说:“那当然是因为我帅。”

    沈晚绝望的看了他一眼。

    是的,他当然帅气非凡。

    一米八七的身高,身材比例完美,上帝好像把所有最完美的基因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了。他的五官像是被技艺高超的匠师精心雕刻一般,立体而深邃。

    普通的衬衫穿在他的身上就像是定制服的气场,一举一动都流露出非凡的气质陆大小姐会看上他,不奇怪。这个男人的外表和身上的功夫都太过出色。

    沈晚的心头酸涩无比,心头空落落的,正当她一颗心无处安身之时,她的视线忽然停驻在了乔修辞的手腕上。

    她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手表正是她在拍卖会上想买下来送给乔修辞的礼物,结果被人以一千万抢去了。

    那个手表,竟然就戴在了乔修辞的手上,原来,拍走手表的人,正是陆家大小姐。

    那么,她不惜重金拍下手表的原因,也是因为表盘上面的深蓝色月牙,与他腰间的胎记相似?

    两人的关系,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发展得如此深入?

    陆家大小姐是不是也吻过了他腰间的胎记?

    沈晚悬着的心彻底死了,她脸上的血色迅速褪去,眼底的绝望弥漫了出来。

    从什么时候起,乔修辞在她的心中竟然变得如此重要。而当她意识到时,乔修辞已经不是她的了。

    陆家的大小姐,她抢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