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听郝员外的意思,只要成了他的乘龙快婿,这郝家的万贯家产都将会是陪嫁?

    那岂不是说,他要是同意,赵家村的土地田产也就不用花钱购买了?

    “没错!”郝有才点了点头。

    像是看出了赵元心头所想,眯着眼笑道:“小女被公子诗才折服,放言非公子不嫁。所以郝某才当着县尊大人的面,厚着老脸替小女询问一句,赵元公子可愿意否?”

    “不,不行!”

    赵元摇头,满脑门子黑线。

    刚刚结束了一个方彤,这又来了个桐桐,简直了。

    他现在一心扑在发家致富上,根本无心儿女私情。何况还是终身大事,不能连人都没见过就答应了。

    古代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他这里是完全行不通的。

    是以再次摇头道:“郝员外之盛情,让赵元颇感恐慌。如此婚姻大事,员外就没有问问令千金愿不愿意?不问问她是喜欢在下诗词文章,还是喜欢我这个人?”

    按照赵元的本心,婚姻大事当自由坦然顺从心意。

    像这种因为喜欢诗词或者看中他前途什么的,就敢提以婚约,那就有些不合适了。

    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何况,他压根儿也没有想过拿婚姻这种事和利益交换或其他事情牵扯到一起,完全不能接受。

    “她是愿意的!”

    见赵元没有直接拒绝,郝员外当即暗自一喜,瞟了眼完全陷入惊愕中的县尊方明德。

    笑呵呵又道:“我已问过小女,她多次表明对公子之倾慕如那江水滔滔不绝。当然这里的倾慕不仅仅是对诗词文章,更是对公子的豁达心性。”

    按照郝员外的说法,其女郝桐桐之前在河湾路口见过赵元当街辩论商贾利国利民,舌战群儒的场景。

    并对一众书生学子被驳斥得哑口无言的情形印象深刻。

    尤其赵元后来做出碧云天那首词时的英俊身姿,更是当场俘获了其女之心房。

    “如果我不愿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