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浓眉大眼的帅哥一枚。

    大姐端庄明艳。

    冯楚月那死丫头又精致如同洋娃娃,再加上她的性格,那真是像精灵一般吸引人。

    怎么看,冯楚月都是讨喜的。

    不像她,虽然清丽却没那么容易让人记住。

    “奶奶,您也知道人家是秦家二少爷,而且自己开公司,怎么会去参加选秀综艺呢?”

    “而且,也不是每个人在音乐上都有天赋的。”

    “咱们珍珍,这不是得天独厚,有把好嗓子吗?”

    “照我看啊,这完全是遗传了奶奶。”

    “您哄我弟弟睡觉的时候,随便哼一首曲子,都很好听。”

    冯美瑜这夸赞,把老太太美得冒泡。

    “嗐,我唱歌哪里算什么好听,就随便哼哼。”

    “现在老了,不行了,我年轻的时候,和一群小姐妹,在河边洗衣服,唱歌都能吸引来不少小伙子。”

    “那些愣头青,在地里干活呢,就巴巴地朝我们河边看,等我们洗完了衣服,上来献殷勤帮着背背篓的人可不少。”“我和你们爷爷,也就是那么看对眼的。”

    老太太说这话的时候,完全不害臊。

    还有一点对当年的怀念。

    谁还没年轻过呢?

    “如果你说珍珍的好嗓子是遗传了我,那还有那么一点儿根据。”

    “对了,珍珍那个选秀比赛,是哪个台,我也看看。”

    原本对这个节目完全不感兴趣的老太太,因为听冯美瑜说,冯美珍的嗓子遗传了她,立马就感兴趣起来。

    冯美瑜心里笑死了,却也知道,这步棋算是走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