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去N市的驼色呢外套,我还没有经过雕琢的、懒得打理的黑长发,我正对着那一片白墙乌瓦摁着手机快门的身影,被记录在这张长宽都不足五厘米的小小相纸上,被妥贴地安放在黎麦齐钱包的内侧。

    这个人们口口相传的、被称作“黎麦齐女朋友”的女孩子,这个可以上Discovery的神秘女孩子,居然是我?

    我指着黎麦齐钱包里的照片说,“这个……”

    黎麦齐迅速果敢地从我手里把钱包又抢了回去,又迅猛地将钱包插回裤子口袋里。

    “张希希,随便翻人钱包很不礼貌诶。”

    “黎麦齐,那随便拿人家的照片就礼貌了吗?”

    黎麦齐没有说话,把头低得老低,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你干嘛把我的照片放你的钱包里?你当我可以镇宅辟邪是不是?我这个挡箭牌好不好使?”就是这张照片,让我成了黎麦齐后援团的头号猎杀对象,就是因为这张照片,我成了所有人研究的对象。我气不打一处来,于是恶狠狠地说。

    “我……”黎麦齐欲言又止。

    “你什么?”我锁紧了眉头,满脸都是怨念,仿佛就因为这张被黎麦齐放进钱包的照片害得我被误会得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一样的怨念。

    黎麦齐将所有解释的话斟酌了再斟酌、咀嚼了再咀嚼,却最终化成了“对不起”这三个字,吐了出来。

    没有解释,没有原因,只有那句对不起。可是,对不起有用吗?这三个字,在我听来,到更像是一种默认,默认他将我当成了抵挡桃花的工具、默认他将我用作躯干骚扰的利器。这样毫无意义的对不起,能抵过我被林敏之关厕所、泼冷水的屈辱么?能抵过刚刚车厢里那三束想要窥探秘密的八卦目光么?

    “黎麦齐,我讨厌你。”

    我讨厌你。比你嫌弃我丑的时候讨厌你,比你嘲笑我笨的时候讨厌你,比任何时间都来得讨厌。

    我转身就跑,朝着和列车运动相反的方向跑。仿佛这样,我的每一步都会比在陆地上,离原地站定手足无措的黎麦齐更远。

    我一个人,穿过刚才黎麦齐带我走的路,向着第十二节车厢跑去。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条路,居然要比来时显得更加漫长和艰辛。

    我气喘吁吁地闯进郭菲他们所在的隔间,把手机、零食和书统统塞回书包里,留下面面相嘘的三个人,出了隔间。

    还没有走出十二号车厢,我就又碰上黎麦齐,他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我要去的方向。

    “你拿包干什么?”

    “明知故问。”我使劲想从他与座椅的缝隙间钻过去,可努力了好一会,我还在原地站着。

    “你还是老实在卧铺车厢呆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