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在手里,方重异常小心翼翼,担心自己稍微一用力,就会挵疼迟景。

    “脏了,我给你擦干净。”

    方重捧起迟景的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理智的,一切过往的记忆没有失去,但是眼前他的新娘,绝美的比世间任何的存在还要娇柔迷人。

    为了他,自己就算是疯狂魔障,也毫无怨言。

    方重轻轻拿着迟景的脚,随后就踩在他的衣服上,他用自己的衣服擦拭迟景的脚。

    动作异常轻柔,仿佛那不是一直站了泥土的脚,而是染了细微尘埃的无价珍宝。

    那确实是他的珍宝。

    擦拭干净后,方重低头间,竟是闻了上去。

    哪怕是迟景的脚,都比周围的鲜花还要芬芳。

    方重只觉得,这里就是他的独有的后花园。

    专属于他的极艳的春天。

    迟景微微睁大眼,看着男人捧着他的脚,当成宝贝一样,擦拭泥土,还像条狗一样,嗅着他的脚。

    更是在后面,迟景的脚心踩到了一点柔軟。

    方重居然就这样抓着迟景的脚,不只是闻上去,更是把脸颊都贴了上去。

    也是那个瞬间,方重像是忽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有的人,他身边倒是没有,但是看到过一些,那些人会养宠物,尤其是养猫咪的人,哪怕猫爪沾染过猫砂,也毫无嫌弃,还会去亲吻猫爪。

    他的新娘当然和猫咪不一样,他不猫咪更加美丽迷人,他的骄纵他的傲慢,他的柔軟脆弱,全部都是独一无二的。

    别说是被他的脚踩脸了,就算是让他俯身到地上,趴着去吃泥土,那一刻,方重都觉得自己不会拒绝。

    方重笑起来,已然是极其病态的笑了。

    “迟景,我爱你。”

    又是同样的表白,这些人迷恋他的皮囊,但凡他不是这张脸,也许他们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所以迟景没有多少触动。